患精神病多年的中年婦疑因友人拒絕借錢,淋漂白水令友人眼部受傷,婦人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裁判官下令索閱被告的感化報告,案件押後至1月19日判刑,婦人准以1000元保釋。
報稱無業的陳淑娟(43歲)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罪名。控方在庭上透露,被告患精神病多年,曾於小欖精神病中心治療。
案情指被告與林姓女事主相識數月,閒時相約在秀茂坪邨秀華樓外的公園見面。據女事主透露,被告過去數月向她借貸遭拒,此後在街上碰面,被告都會咒罵她。去年10月6日下午,林與劉姓友人在公園閒聊,被告突走近向她淋潑漂白水,令她雙眼受傷。
警方4日後拘捕被告,她在警誡下承認控罪,稱數月前認識林,每次見面林都大聲責罵她,觸發她犯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