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國中生「借錢」 露出刺青「暗示」

基隆市男子李永霖、闕志銘因失業缺錢花用,經常在八斗子一帶找國中生「借錢」,闕先佯稱母親生病缺醫藥費,李再露出左手臂上刺青,致學生因害怕而交錢。警方認為但露刺青舉動有恐嚇「暗示」,昨天將他們依恐嚇罪嫌函送。

警方調查,2名國中生日前由家長陪同報案,說有2名騎機車的男子四處找學生「借錢」,雖然金額不多,但其中一人露出手臂上的刺青,威脅學生交出身上零用錢,希望警方查辦,以免學生因害怕而不敢上學。

警方調閱監視器,循機車車號查出都是22歲的李永霖、闕志銘涉案,昨天將2人約談到案,他們否認恐嚇,辯稱是用「借」的,但警方認為,恐嚇不限於言詞、動作、文字,露出刺青的舉動具有「暗示性」,致學生心生畏懼交付錢財,已構成恐嚇罪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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