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養半年 分手沒鞋穿 向警方借錢

25歲的周姓男子在女友家中白吃白喝住了半年,女友決意分手遭拒;警方到場勸說才獲周答應,但林女以鞋子都是她買的為由,不肯給他,周便光腳向警方借錢,警員把周訓斥一頓,再給他500元車資。

本月23日中午12時,文山警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接獲女子報案,有男子在家中挾持她,請警方救命;警員林文雄趕到羅斯福路6段159巷內現場,上樓後發現一對男女因糾紛在吵架,不禁傻眼。

警員發現林姓女子(24歲)在網路認識周姓男子後交往,周北上找她,就一直在她的租屋處白吃白喝白住,也不外出工作,她上班還要養對方,她不想這麼累,堅持要周滾蛋。

周姓男子則表示他為了林女,放棄屏東的工作北上,他只是找不到工作,不然也願意幫忙分擔經濟,這樣就趕他走,太不公平。

警員見兩人鬧得不可開交,勸也不聽,表示不如一起帶回派出所,通知家長前來處理。兩人聽說要到派出所,沉默不語,周才表示他願意離開,收拾行李後,準備穿鞋,卻發現鞋子不見;原來林女以鞋子都是她買的為由,連鞋都收起來,如果做絕一點,連周身上穿的衣服她都要沒收。

周姓男子無奈,只好光腳離去,但臨走前向警員表示他身上沒錢吃飯坐車;警員訓斥他到處靠人吃飯,加上都是屏東人,實在丟家鄉的臉,但最後仍借錢給周當車資勸他回屏東找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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